平湖市曹橋街道垃圾回收分揀中心建設工程定標結果公示
| 招標人 | 平湖市新曹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稱 | 平湖市曹橋街道垃圾回收分揀中心建設工程 | |
| 工程規(guī)模 | 平湖市曹橋街道垃圾回收分揀中心建設工程建筑(含樁基、主體、基坑圍護)、安裝(含給排水、電氣、暖通、弱電智能化)、室外附屬(含室外道路、景觀綠化、室外給排水、室外電氣及照明、雨水回用系統(tǒng)、圍墻等)、設備購置(含電梯、抗震支架、標識標牌標線、充電樁)等施工圖所有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范圍未包括:變配電工程、屋面光伏、三網融合及5G信號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 |
| 中標人 | 浙江承業(yè)建設有限公司 | |
| 中標價 | ********.**元 | |
| 中標人資質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 工 期 | **0日歷天 | |
| 工程質量 | 符合現(xiàn)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 |
| 建造師(項目負責人) | 俞星月 | |
| 建造師(項目負責人)資格 | 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浙****************】 | |
| 異議受理部門 | ||
| 招標人 | 平湖市新曹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 |
| 聯(lián)系電話 | ****-******** | |
備注:1、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以上定標結果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書面異議應由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必須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同時加蓋公章,留有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公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