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2、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出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3、為保護出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出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出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出讓合同生效且結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項(含交易價款、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可憑出讓合同及交易價款結算憑據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出讓合同及本項目公告全部內容,并承諾:(1)成為受讓方后,同意按照本項目公告及公示的出讓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2)意向受讓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有)為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執(zhí)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懲戒對象”)。若上述承諾失實,出讓方有權解除交易并扣除意向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5、意向受讓方需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出讓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出讓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受讓、拒簽出讓合同或拒付交易價款。
6、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政策規(guī)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同時,受讓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且必須遵循主管相關部門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督管理,其余要求須按照出讓合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經營權出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出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8、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出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標的現場的施工、維護、保養(yǎng)、裝修、裝卸、搬遷、運輸、使用及在標的所在場地內產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出讓方名義繳納的以出讓方名義繳納)。
9、除第8條所述費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出讓方、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網絡競價方案》。
**、交易雙方簽訂經營權出讓合同且受讓方已全額支付交易價款后,出讓方在**個工作日內將出讓標的**年經營權及設施設備以屆時現狀移交給受讓方管理。
**、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備查資料:評估報告、江北嘴金融中心及周邊配套設施資產匯總表、經營權出讓合同。